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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:
情况一、我公司在2008年8月5日收到2269.5(合同款30%),在2008年8月6日在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做了预收款的合同登记、提款登记.9月8日在中国电子口岸收汇系统中查到在预收款项下可收汇2269.5,当日在银行结汇2269.5,当日在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做了预收款注销登记,在9月10日查看中国电子口岸收汇系统中一般贸易项下可收汇为-4638,又去查看了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发现在同一笔收汇计划2269.5中有两笔注销记录(这可能造成一般贸易面项下结汇为-4638的原因),请外汇司同志给予帮助纠正.情况二、我公司在2008年8月19日收到5299.5(合同款70%),因当时没有取得申报号所以在9月10日才在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做了预收款的提款登记,这后查看中国电子口岸收汇系统中预收款可收汇一直为0,接下来该怎么办?注该批货现在电子口岸还没有信息.
回答:
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一,是由于注销了两次造成一般贸易项下额度为负的4638,那么建议企业赶快联系当地外管局看看有没有其它什么补救的办法;情况二,若企业在9月10日做的提款登记,按照流程来说,9月13日肯定可以激活额度的,除非贵司的预收货款额度已不够您预先结汇了所以才一直显示为零,若是这样,那么企业只有在货物出口后在相应贸易方式项下进行结汇。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,谢谢
预收款注销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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